为加强节能审查事中事后监管,跟踪检查企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意见落实情况,根据《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44号)和《安徽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办法》(皖发改环资规〔2017〕5号)等有关规定,12月16日,贵池区发改委会同项目节能报告编制单位和节能报告评审单位对池州西恩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15万t/a含重金属固废资源综合利用项目等3个项目节能报告及节能审查意见落实情况进行验收。
通过现场检查和召开座谈会相结合的方式对项目的建设规模、设备选型和节能技术措施及节能管理制度落实情况进行了核查,并出具了项目节能验收意见。同时要求项目单位按照国家节能法律法规制定进一步完善各项节能管理制度,强化各项节能措施。
西恩科技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意见落实情况验收会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