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官方版的出租车改革方案遭到了来自经济学家和民间的许多批评,各方要求放开对专车的限制。在此方面,ft中文网也刊发了两篇文章《出租车改革方案:戴着镣铐的跳舞》、《专车改革须突破保守惯性》。但是,专车对出租车市场的冲击,以及由此带来的管制难题是世界性问题,也并非“一放了之”那么简单,而是需要考虑多种可能影响,对监管机制和政府应对之道做出合理的调整。为此,我们继续刊发从“如何监管”角度看待专车争议的文章,并邀请各界学者参与讨论。编辑事宜请联络[email protected]。
近日,中国交通运输部发布《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首次从中央政府层面对专车运营做出了法律规范。但《意见稿》中有关运营车辆性质变更、平台须与驾驶员签订劳动合同等条款却引起了诸多批评,被认为同时损害了消费者和司机利益,并阻碍了“共享经济”的发展。
事实上,自专车诞生之日开始,相关争论便从来都不能如此简单地做出结论。仅以司机收益而言,相比于传统出租车公司,专车司机的净收入是否有实质的提高呢?如果将车辆折旧、车辆保险以及司机本人的都计算在内,一概不管的互联网平台公司可能并不比传统的出租车公司更好。纽约和班加罗尔最近两份关于uber的新闻调查报道同样得出了类似结论。当然,互联网平台公司大规模的补贴政策的确在短时间内同时提升了消费者和司机收益。但当优步上市之后,当它必须对股东负责而面临利润约束的时候,现阶段的“美好时光”可能便不再会重现。
不过即使如此,问题可能也不大,无非就是收益分配的再调整而已。但专车问题的复杂性在于,它不仅仅只是商业模式的创新,更是对传统政府管理模式的质疑与挑战,而这也正是当前热议的“共享经济”的迷思所在。
一般认为,“共享经济”,以及相伴随的互联网平台的发展,是对政府规制的替代。信息经济学认为,政府规制存在的合法性基础是市场失灵。交易过程中普遍存在的信息不对称现象,需要政府规制作为外界力量的涉入,以避免“柠檬市场”和“逆向淘汰”问题的出现。举例来说,我们并不清楚街边饭馆是否存在食品安全问题,对此的担忧可能使得我们不敢前去就餐;而此时,作为一种规制手段,政府为该饭馆颁发的卫生许可证向我们传递了安全的信息,从而促成了交易的完成。
“共享经济”和互联网平台的出现却使政府规制成为了多余,其关键在于“声誉机制”和“显示机制”完美解决了交易双方的信息不对称问题。其他就餐者的评价,加之以简单易懂的评分排名,使得在没有“卫生许可证”的情况下我们也愿意消费就餐。数据驱动的扁平化信息传播途径,及其对于信息不对称问题的消解,成为新经济“拒绝”政府规制的根本理由。正因为此,芝加哥大学法学院教授liorjacobstrahilevitz才直截了当的提出“少一些规制,多一些声誉”;也正是基于此,uber才在多地试图出台规制政策的泥淖中屡屡“反败为胜”,成功抵制了施加其上的规制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