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前:国家推荐性标准《招标代理服务规范》(gb/t 38357-2019)已于2019年12月31日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正式批准发布实施。中国招标投标协会任珑会长在《招标采购管理》杂志2020年1月刊上发表了《贯彻执行国家推荐标准<招标代理服务规范> 推动招标投标行业高质量发展》的署名文章,现将文章全文在本网站发布。
贯彻执行国家推荐标准《招标代理服务规范》 推动招标投标行业高质量发展
——中国招标投标协会会长 任珑
中国招标投标协会和中国标准化研究院牵头编制的国家推荐性标准《招标代理服务规范》(gb/t 38357-2019,以下简称:《规范》)已于2019年12月31日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正式批准发布实施。《规范》的发布实施使我国有了第一部招标代理服务国家标准,弥补了国内外在此领域的标准空白,具有里程碑式的重要意义。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以来,招标代理行业取得了迅速发展,为工程建设领域提供了不可或缺的技术、经济、政策法规咨询服务。随着招标代理资质和服务收费标准的取消放开,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的试点推开、“互联网 ”招标采购的全面推行、bim、区块链等技术革新的深入应用,招标代理行业迎来了高质量发展的新阶段。行业亟需统一的专业服务标准,引导招标代理服务专业化、标准化、规范化,提升招标采购代理行业整体服务水平和质量。
《规范》规定了招标代理服务的术语与定义、基本要求、服务阶段与内容、服务提供、服务评价与改进,适用于招标代理机构开展工程、货物、服务等各类项目招标代理服务,也可用于外部组织对招标代理服务的评价或认证。
《规范》遵循规范性、适用性、前瞻性原则。一是《规范》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符合规范招标代理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开展工程、货物、服务等各类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行为要求,并在法律法规规定的基础上结合操作实践进行了细化,明确了招标代理机构在招标代理服务各个阶段中做什么、怎么做、做得好。二是《规范》充分考虑招标代理企业的实际情况,结合为招标人和招标项目提供专业化、精细化、系统化、规范化和标准化服务的实际需求,确定相关技术要求。三是《规范》积极适应国家电子招标投标发展方向和趋势,明确了电子招标投标环境下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具体要求。四是《规范》为适应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的发展趋势,除常规服务内容外,增加了招标代理机构可提供的与全过程工程咨询相关的增值服务内容。五是《规范》总结企业集团在集中招标实践过程中的创新经验,补充了集中招标的定义和集中招标模式下招标代理服务要求。
《规范》作为国家推荐性标准,是国家对招标代理行业的基本要求,是招标代理企业和从业人员开展招标代理服务的行为准则。下一步,中招协将在全国服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指导协调下,全面推广《规范》的贯彻执行,并且将以《规范》为基础,制定完善团体标准,引导制定企业标准,培育行业“领跑者”企业,推动招标投标行业高质量发展。